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
学校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作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,在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领导下开展工作,具体负责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、制度建设及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,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科学拟定巡察工作计划、方案,并认真组织推进实施。在日常工作中,加强对各巡察组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,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。同时,还要做好巡察工作的服务保障、会议培训、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。此外,向上级部门会商、报告报备巡察工作情况,及时完成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,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。
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负责落实党中央、省委和学校党委及其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,对有关决定事项进行督办;
(二)负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和重要事项;
(三)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等建议;
(四)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;
(五)组织筹备动员会议、汇报会、反馈会等各类会议;
(六)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、汇总报告;
(七)负责协调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协助、支持巡察工作,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;
(八)负责巡察工作理论研究、政策调研、制度建设、材料归档等工作;
(九)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、管理和监督;
(十)负责巡察办和巡察组党建工作;
(十一)向省委巡视办会商、报告报备巡察工作情况;
(十二)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